2005年10月1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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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之争起风云
本报记者 蔡亮

  本报讯  本报昨天刊登了《慈溪公牛斗败温州公牛》,那厢两“公牛”之争硝烟未落,这边两“康佳”之争风云又起。近日,深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企业名称和商标构成侵权为由,将宁波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改变公司名称,消除名称中的“康佳”字样,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1980年5月成立于深圳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穴以下简称为深圳康佳?雪是全国400家最大工业企业之一,“康佳”商标于1997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宁波康佳电子有限公司?穴以下简称为宁波康佳?雪成立于1994年,主要产品为电子音像设备。深圳康佳在太原购买了宁波康佳的“风云”系列家庭影院产品后,向太原市中级法院起诉。
  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宁波康佳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深圳康佳认为,宁波康佳的企业名称与深圳康佳注册的“康佳”商标相同,造成消费者误认为两者之间具有关联性,混淆了商品的来源,因此构成了侵权。
  宁波康佳则认为,其企业字号由宁波鄞州区工商行政管理核准,系依法取得。宁波康佳一直正确使用企业字号及自己的商标“迪灵”、“蓝青”,根本没有突出使用“康佳”字号来混淆“康佳”商标。此外,宁波康佳的字号也早于“康佳”驰名商标的出现,且“康佳”驰名商标是电视机商品,而宁波康佳并不生产电视机,这两点充分说明宁波康佳并不是恶意将驰名商标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字号。
  目前,太原中院正在对此案进行审理。